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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8  

各区县、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社保经办机构,市社保中心各科室(小组):

现将《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淄博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3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要点

 

2023年淄博市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牢牢把握“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总要求,从强化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入手,扎实推进经办行为规范、业务流程规范、基金管理规范、内控监督规范、岗位职责规范、信息系统规范建设,切实做好社保扩面、待遇发放、基金监管和经办服务等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实现淄博市“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提供强有力的社会保险支持。

一、遵循“三个全面”要求,强化党建引领,奋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落实

1.遵循“全面学习”要求,扎实开展学习活动。坚决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在读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把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与学习大会系列讲话和相关文件结合起来,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形式、多渠道,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日常教育中,贯彻落实到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各方面、全过程,做到学深、悟透、做实,全方位、多层次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入心、入脑。

2.遵循“全面把握”要求,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严格按照省中心要求,紧紧围绕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党旗颂·社保向人民汇报”、“靓品展·社保为人民创造”和“青年说·社保展奋斗风采”等主题活动,引领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遵循“全面落实”要求,切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全面把握其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常态化落实机制,持续深耕主责主业,努力推动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举措落地见效。

二、遵循“覆盖全民”要求,强化经办服务规范,持续提升社会保险保障质量

4.聚力推进“精准扩面”工作。聚焦新增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有缴费能力人员等,加强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引导未参保群众及时参保缴费,鼓励有意愿、有缴费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升扩面质量。不断完善全市扩面资源数据库,科学分配计划指标,规范用人单位参保行为,提升参保扩面工作质效。强化数据比对,分析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员数据差异,落实“一票征缴”,促进提升参保缴费“两率”水平。

5.全面落实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分期补缴工作,支持缓缴期满后一次性缴纳缓缴费款有困难的单位分期缴纳费款,规范补缴行为,于2023年年底前全部补缴到位。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规范做好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相关工作。推广“免申即享”模式,及时兑现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政策红利。

6.积极推进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工作。严格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实际,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协调做好政策梳理、数据清洗、系统建设、跟班学习、业务培训等工作,明确部门职责,做好宣传解释、舆情应急和本地系统与共享平台系统的改造等,确保按时完成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工作。

7.着力提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质量。巩固拓展社会养老保险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办工作,强化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联动,推进“政策找人”,确保困难群体社会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应代尽代、应发尽发。按照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全省一体化先行先试要求,积极配合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制定工作,规范全市经办服务标准,借助金融机构、基层平台等力量推动居民养老保险“就近办”“多点可办”服务。

三、遵循“统筹城乡”要求,强化业务流程规范,持续提升经办服务质效

8.推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提质增效。进一步完善全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超期业务督办机制,努力压缩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办理时限。进一步落实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实现军地政策顺畅衔接。积极配合全省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归集机制建立工作,规范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流程。

9.持续推进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严格按照省厅要求,持续做好社会保险全量业务事项梳理、精简办事材料和优化服务流程等工作,认真执行全省标准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清单,实现全市社保业务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加快推进全省第一批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打造第二批数字化转型应用场景,积极落实“一地创新、全省复用”机制。紧密结合实际,不断规范完善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开展历史档案电子化,加快电子档案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电子档案应用质效。协助做好省集中劳动能力现场鉴定视频服务平台建设。

10.深化社保领域“放管服”改革。认真配合省“智慧人社”平台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规范推进“社银一体化”建设,将可合作办理或委托办理的社保服务事项下沉农商行,年内合作银行布点不少于150个,可办事项增加到59项,打造“一刻钟全民服务圈”。努力拓宽数字化服务渠道,强化网办深度,基本实现社保经办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提升社保服务智能化水平。深入探索集成办、打包办,推出更多“一件事”,提升社保事项“一链办”效能。落实“无证明城市”要求,推动电子证照在社保领域便利化应用,通过“视频帮办服务”模式提供暖心服务。

四、遵循“公平统一”要求,强化岗位职责,规范提升社保统筹层次

11.贯彻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落实国家、省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待遇项目整理规范,严格落实基金支出政策,统一信息系统编码规则,全面加强社会保险数据治理。

12.积极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协助完善全省统一的经办服务流程、服务标准和系统功能等,规范失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配合做好失业保险业务联动办理,提升公共服务便捷度。积极推广“免申即享”经办模式,扩大失业保险业务“免申即享”范围,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3.推进落实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按照全省工伤保险工作部署,进一步梳理全市工伤保险经办规程和业务流程,优化工伤保险信息系统,依法依规开展工伤预防、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因病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提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核定一体化服务水平;做好工伤保险省级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建设,完善工伤保险医疗、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三类服务协议文本;配合推进工伤保险基金全省统收统支,确保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拨付。

14.完善基金管理标准规范。推动业务财务一体化建设,强化基金管理规范,持续提升基金统筹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基金风险防控体系,扎实推进常态化数据稽核检查和非现场监督,常态化开展基金收支状况和制度运行情况监测分析,综合研判和精准定位各类风险问题,及时有效处置,确保基金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五、遵循“安全规范”要求,强化内控监督,确保经办工作合规有序

15.扎实开展经办工作“合规教育”。学习贯彻《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强化经办行为规范,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和经办制度的教育培训力度,落实警示教育常态化要求,强化制度执行,确保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开展社保经办工作。

16.持续强化内控监督规范管理。聚焦重复领取、死亡冒领、在押服刑人员违规领取等风险,加大数据稽核力度,严查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格落实经办要情直报制度,强化要情管理和分析应用,剖析典型案例,印发风险提示,加强警示教育。持续推进风控措施“进系统”,完善风险防控规则,构建数字化风控新模式,提升“技防”水平。加强稽核内控与业务经办动态联动与数据共享,提高事后风险防控效能。

六、遵循“可持续”要求,强化基金管理,保障社保基金安全平稳

17.进一步规范企业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工作。持续推进全市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严格按照《淄博市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集成服务工作方案》要求,整合与退休相关的13个关联业务为“一件事”,实现退休申报、退休资格确认、待遇核定发放等业务打包办,完成线上线下应用率和“一次办好”办结率目标任务。做好退休人员资格预审和基本养老金预发服务,确保2023年度退休人员待遇核定工作质量。

18.进一步规范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全面落实“以静默认证为主,远程自助认证为辅,疑点信息精准核实”的资格认证工作体系,进一步规范完善资格认证流程。推进静默认证与基层党建“双向赋能、双促双融”,动态做好基层党建扫静默认证盲区工作。推动资格认证和待遇发放有机衔接,形成疑点信息核实、待遇暂停、恢复、补发、追回等全流程闭环工作流程,高效规范做好资格认证和待遇发放工作。

19.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扛牢保发放政治责任,适时调整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做好退休人员账户管理及个人账户余额、遗属待遇核定发放工作。强化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规范代发金融机构协议管理,完善代发工作流程,提高代发服务质量,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准确发放。

七、遵循“多层次”要求,强化信息系统规范,持续提升社保数据质量

20.加强职业年金管理。严格按照省厅要求,积极推进财政全额供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虚账做实,完善转移接续流程,规范职业年金经办管理。开展职业年金归集账户专项整治行动,提升职业年金缴费归集、账户管理、待遇发放等工作质效。

21.确保信息系统安全规范。落实省“智慧人社”一体化平台建设要求,推动社保领域各业务板块省集中系统协同运行。深化社保领域“清数”专项行动,统筹推进全市人社领域数据清理。加强数据开放共享,深化大数据分析应用。强化信息系统规范,增强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22.加强统计报表质量控制。落实省级社会保险统计数据质量控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应用省级统一生成企业养老保险统计报表数据模式,组织开展社会保险运行主题分析,推进成果应用,为制度改革和政策完善提供支撑。

八、遵循“高品质”要求,强化综合性基础性工作,助力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23.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岗位职责规范,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体推进“三不腐”,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加强警示、纪律、政德、家风四位一体教育,开展廉政教育月系列活动,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全力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24.扎实开展行风建设提升行动。深入开展“人社干部走流程”,持续优化服务流程、精简要件材料。优化完善社会保险服务综合柜员制,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严格执行“三亮明”“四公开”“五规范”服务标准,提升窗口服务质量。积极开展全市系统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深化青年干部理论、社保经办能力双提升工程,打造“社保大讲堂”等常态化培训品牌。

25.开展党建规范提升工程。深化模范机关建设“三级联动”,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政治统领,强化理论武装,建强基层党组织,加强作风建设,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以高质量党建服务保障新时代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和支部“领头雁”工程,落实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制度。坚持严管与厚爱并举,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26.推动社保宣传走深走实。巩固完善社保宣传矩阵,聚焦重大改革举措开展政策宣传,深度挖掘典型事迹,讲好社保故事,传播社保正能量。丰富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扩大社保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为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主办单位: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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