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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预防知识有问有答③丨职工发生工伤后,如何就医?
为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提高社会各界重视工伤预防的意识,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联合大众网·海报新闻推出工伤预防知识有问有答专题,向市民普及工伤预防知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上一期我们了解了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那么职工发生工伤后,如何就医?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就医实行定点医疗管理,在本市内发生工伤事故的,应优先选择就近的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市外发生的,应优先选择事故发生地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确因情况紧急,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待伤情稳定后,及时转入定点医疗机构。
责编:田泽文
审核:李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