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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淄博市工伤预防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7-20  

一、文件名称:《2022年度淄博市工伤预防实施方案》

二、核心内容:

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规范管理,用费安全的原则,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伤预防工作机制,确保工伤预防有效开展。本年度主要围绕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高发的尘肺病重点企业(建材、煤炭、非煤矿山、冶金、纺织等行业)、建筑业、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

三、费用额度

在保证全市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的前提下,2022年我市工伤预防费提取200万元,根据实际发生额列支。

四、工作计划

(一)工伤预防宣传

1.传统媒体宣传

电视台跟踪报道工伤预防工作动态,制作、播放重点行业工伤预防宣传内容,在广播电台定制“工伤预防”线性宣传课堂。

2.新媒体宣传

制作“工伤预防知识百问百答”,并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利用5G智媒平台进行工伤预防定向宣传;新媒体平台推送、播放工伤预防宣传短视频内容。

3.制作工伤保险政策、工伤预防知识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快递业工伤预防专项内容、工伤事故案例等宣传短视频,形式包括宣传片、宣传动漫、情景剧、小剧场等。

(二)工伤预防培训 

以尘肺病重点企业(建材、煤炭、非煤矿山、冶金、纺织等行业)、建筑业、危险化学品企业、交通运输、机械制造等工伤发生率较高的企业作为工伤预防培训重点。全年培训不低于15000人次(线下不低于7000人次、线上培训不低于8000人次);其中,本年度全面实现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全覆盖培训,完成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三年培训任务的30%。同时,针对2022年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从业人员,将其纳入本年度工伤预防培训计划。

工伤预防培训工作由工伤预防服务机构组织实施,培训人员实名制管理。服务机构要制定详实的实施方案,具体应包括培训项目名称、项目目标、经费计划、组织方式(线上、线下)、培训场次及人次、培训时间、完成时限等内容,并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更换项目组成人员。

五、内控管理

工伤预防服务机构应与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协议应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处理、解除或终止条件等,具体参照人社部《工伤预防宣传(培训)服务协议范本》载明的内容实施。服务机构要严格履行服务协议,建立培训档案,完善财务制度,严格费用管理,定期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项目开展情况,自觉接受各级各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工伤预防项目取得实效。 

六、评估验收

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周期应按服务协议约定执行,如遇新冠疫情等特殊情况,经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确认,可适当延长。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完成后,服务机构应及时按要求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包括项目目标、合同签订、项目履行、费用支付、取得效果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服务协议对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确保评估验收工作科学规范。


主办单位: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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